【服务指南】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02
一、文件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287号。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 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 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对象: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 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 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三、申报材料
1、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和复印件各一份
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5、企业招用员工材料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身份及小微企业资格承诺书一份
7、容缺受理承诺书一份
四、办理时间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周日:实行预约服务。(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流程

六、办理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7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