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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未经委托人同意

发布时间:2021-10-26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
1、违反规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2、执法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3、咨询、监督投诉电话:8562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