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2026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2026-09-21 10:56:07
为做好全市2026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加强对绿色矿山企业监督管理及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监督检查,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对象确定
根据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2026年度勘查开采信息的矿业权人(不含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已抽查检查对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随机抽取,抽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确定监督检查对象。
二、监督检查时间
2026年10月至11月。
三、监督检查方法与内容
(一)监督检查方法。主要采取资料查阅、调查询问、现场核查等方法。
(二)监督检查内容。采矿权人(包括绿色矿山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情况,以及采矿权标识制度落实情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开采情况、矿山储量年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矿区生态修复情况、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行政处罚和整改情况、费用缴纳情况等。
四、监督检查组成员
监督检查组由市自然资源局3人(含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1人)。监督检查组成员与被检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问题整改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确认并提出整改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对象,指出发现问题,明确整改时限。矿业权人自检查指出问题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的,经核实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不列入异常名录,检查发现疑似违法违规线索要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范执行,检查人员要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高质量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1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