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室文件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旅游季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瓦政办发〔2026〕11号
发布:2026-08-07 09:52: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筑牢旅游季节食品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餐饮消费、食品经营等领域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和城市形象,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根据《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21〕42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坚持属地负责、部门联动、源头管控、全程监管、应急高效工作原则,聚焦旅游季节人员流量大、餐饮消费集中、风险隐患增多等特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品类,开展全方位、全覆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坚决杜绝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面提升旅游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全市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保障时间
  旅游旺季期间(每年5月30日—10月30日),重点覆盖节假日、周末客流高峰时段,实行全天候巡查监管、常态化风险防控。
  三、重点监管范围 
  (一)重点区域
  全市规模热点景区及周边、美食街区、夜市商圈、网红打卡点、交通枢纽、高速服务区、乡村旅游区、农家乐民宿聚集区、游客集散中心等人员密集区域。
  (二)重点业态
  旅游团队接待餐饮单位、大型酒店、特色餐饮店、农家乐、民宿、小吃摊点、农贸市场、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景区内食品经营摊点。
  (三)重点品类
  水产品、畜禽肉类、冷荤凉菜、烧烤卤味、散装酒水饮料、冷链食品、时令野菜、野生菌类、自制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四、职责分工
  (一)市食安办
  统筹协调全市旅游季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联合督导、联合执法;建立信息互通、问题会商、应急联动机制、应急工作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开展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和成效评估;督促各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履职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市市场监管局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责。全面排查涉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隐患,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食材变质、非法添加、餐饮具消毒不达标、食品留样不规范等问题;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无证经营的主体,坚决责令停业整顿,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对涉旅食品经营主体证照资质进行复核,严禁无资质、过期资质、租用资质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加强网络餐饮监管,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规范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经营秩序;受理处置12315投诉举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三)市卫健局
  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和报告,做好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指导餐饮经营单位、民宿做好公共区域消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饮用水卫生、公共卫生风险排查,防范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叠加风险;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反馈相关情况。
  (四)市公安局
  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打击力度,及时受理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犯罪行为;管控处理因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治安事件;强化住宿人员登记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处置暴力抗法、阻挠检查,维护执法秩序;涉旅食品安全警情需第一时间通报市食安办。
  (五)市文化和旅游局
  督促旅行社、景区、民宿、旅游酒店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旅行社选择无证、卫生不达标餐饮单位作为团队用餐点;规范旅游市场经营行为,严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妥善处置旅游投诉、纠纷及涉旅舆情;加强景区内食品经营点位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做好旅游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游客安全消费;及时移交旅游行业内食品安全违法线索。
  (六)市委宣传部(网信办)
  统筹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规范舆情管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打击网络谣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各乡镇(街道)、轴承产业开发区
  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对辖区涉旅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日常巡查排查;规范景区周边、美食街区、夜市流动食品摊贩经营秩序,整治占道经营、环境卫生脏乱等问题;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做好隐患整改跟踪,筑牢基层食品安全防线。接到突发线索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做好人员维稳、人员救治、纠纷调节等工作,同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治理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旅游团餐接待单位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制度;严禁采购加工野生菌、不明野菜、过期变质食材。市场监管、文旅部门联合开展约谈,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压实经营者第一责任。
  (二)开展联合排查,实施精准监管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拉网式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实现全覆盖检查。对大型团队用餐酒店、景区核心餐饮点实行驻点监管,全程把控食材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留样全流程;规范夜市、小吃摊点经营条件,完善“三防”设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从严执法整治,严查违法行为
  坚持问题导向,对无证经营、非法添加、使用不合格食材、卫生条件恶劣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取缔黑作坊、黑餐饮、无证流动摊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快速受理、快速核查、快速反馈,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通过景区公示栏、电子屏、公众号、短视频等方式发布旅游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开展食品安全进景区、进餐饮、进民宿宣传;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规范操作水平;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五)完善应急机制,做好应急值守
  健全旅游季节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信息报送、医疗救治、调查处置、舆情应对流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专人负责畅通信息报送渠道。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市场、卫健、公安、文旅、属地政府按食安办的调度快速处置、有效管控,防止事态扩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充分认识旅游季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三)严格督导问责。市食安办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隐患整改滞后、推诿扯皮的单位予以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旅游旺季监管经验,补齐监管短板,完善常态化监管制度,持续巩固食品安全治理成效。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