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减船转产补助资金拟发放重新公示
发布:2025-12-29 13:57:45
根据《关于印发大连市“十四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农发〔2021〕62号) 、《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海洋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及“木改钢”奖励补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海发〔2025〕77号)等文件精神,于12月26日对大瓦捕3027号等26艘参加减船转产渔船拟发放减船转产补贴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工作人员自查发现3艘渔船资金计算错误,我局已责成当事人书面检查并撤销公示,现将更正情况重新公示,以本次公示为准,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到2026年1月5日止。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便于反馈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0411-85578002。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2月29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