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续期转让公示
发布:2025-10-31 16:08:00
根据用海人申请,我市拟为孙丽艳1宗海办理海域使用权续期转让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孙丽艳申请续期转让给盖江安1宗海,位于永宁镇谢家村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用海面积5.0945公顷。如社会各界与上述1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或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13898672858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0月31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