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整治瓦房店市谢屯镇动迁海域非法养殖的通告
发布:2025-10-13 13:37:00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瓦房店市关于清理整治谢屯镇动迁海域非法养殖的通告》,要求谢屯镇花园村、七间房村、泉眼村动迁海域的非法养殖户于2025年1月31日前,主动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截至目前,尚有部分非法养殖户未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为维护海域使用管理秩序,现责令谢屯镇花园村、七间房村、泉眼村动迁海域内未到案接受调查的非法养殖户,于2025年10月31日前主动到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将对该海域内的非法养殖设施及养殖物按无主物依法清理(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办公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文兰街道大宽街南五路一段112号)。
特此通告。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0月13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