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一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5-06-18 09:48:00
  一、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决策机关可以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决策机关办公机构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征集决策事项建议,并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拟订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二、编制目标
  为切实提高决策质效,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通过编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一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提升市政府决策规范性与合法性,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保障决策工作的可追溯性,推动决策任务落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编制过程和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2025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向政府各部门印发通知,征集市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形成了《目录》征求意见稿。根据各部门反馈情况,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司法局共同研究拟定了《目录》送审稿,并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
  四、编制主要内容
  确定《瓦房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瓦房店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瓦房店市管道燃气价格调整方案》等三项工作为市政府2025年度第一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五、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联系人:赵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