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转让公示
发布:2025-04-28 15:02:40
根据用海人申请,我市拟为孙娟、马晋2宗海办理海域使用权转让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孙娟申请转让给刘德昌1宗海,位于谢屯镇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用海面积6.6527公顷。马晋转让给刘永志1宗海,位于谢屯镇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用海面积6.4499公顷。如社会各界与上述2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或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85577003 13898672858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