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续期公示
发布:2025-03-07 10:46:11
根据李官镇用海人周福超、张帆申请,我局拟为李官镇周福超、张帆2宗海办理海域续期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李官镇周福超、张帆2宗海,位于李官镇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续期时间拟自原海域使用权证到期次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如社会各界与上述2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或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市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85577003 13898672858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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