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瓦房店市2024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全市公开遴选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2025-01-23 15:07:59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4〕332号)和《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瓦房店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瓦农发〔2024〕150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绩效优先”原则,公开遴选瓦房店市2024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全市25个乡镇推广粪肥还田服务技术面积10.45万亩,其中:玉米粪肥还田面积9.65万亩,水稻粪肥还田面积0.5万亩,果树粪肥还田面积0.3万亩。
按照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有相关资质,在本地注册、收集本地粪肥、在本地实施还田)。请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根据自身实际踊跃申报。
  二、遴选条件
  1.服务主体应与养殖场签订粪肥收集协议。
  2.服务主体的粪肥处理地点应做到防渗、防外溢、做到雨污分流。
  3.粪肥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标准进行堆肥处理。还田施用时的砷、汞、铅、镉、铬、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死亡率等限量指标符合《有机肥料》(NY/T525-2021)要求。
  三、补贴标准
  根据粪污类型、运输距离、施用方式、还田数量等各环节成本测算,对提供全环节服务的专业化服务主体,依据还田面积按每亩均标准打包,按照以奖代补的模式进行补奖,每亩补贴金额不超过总成本的30%,最高不超过90元/亩。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
  1.报名时间
  2025年1月23日-2月10日,在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申报的服务主体填报《2024年度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二)专家评审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服务主体进行现场考察、评审,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和评审结果择优确定服务主体。
  (三)公示
  评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3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