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增养殖项目人工鱼礁用海公示
发布:2025-01-14 14:40:56
根据用海人申请,我市拟为陈秀娟办理增养殖项目人工鱼礁用海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陈秀娟申请办理1宗增养殖项目人工鱼礁用海,面积5公顷,位于驼山乡毗邻海域;人工鱼礁项目用海在陈秀娟已确权2023D21028117523号开放式海域使用权证范围内,该海域使用权证面积66.72公顷。2024年12月,陈秀娟已委托具有专业资质单位编辑《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通过专家评审,符合海域办理审批法律规定。如社会各界与上述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或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市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85577003 13898672858
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