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2024-11-25 16:21:00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发展惠民生助振兴的通知》(大政办发〔2023〕33号)规定,企业2023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大于(含)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对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2家单位7名人员符合发放条件,拟发放瓦房店市2023年度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共计7000元(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11-85569027
邮寄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