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瓦房店市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发布:2024-11-21 15:41: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公示价格体系,促进城乡土地市场建设发展,我市已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编制工作,现将成果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