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瓦房店市城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布:2024-11-21 15:37: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完善地价体系建设,我市已完成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瓦政发〔2018〕61号)及《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瓦政发〔2018〕59号)同时废止。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3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