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投资促进局关于召开供水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2024-06-28 10:26: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2号令)规定,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投资促进局拟定2024年7月中下旬召开太平湾供水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供水收费标准定价听证会。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参加人员及构成
1、听证人员:3-5名,代表政府价格部门听取听证会建议或意见。
2、听证会代表:21名,包括消费者代表10名、经营者代表2名、企业代表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相关部门4名、专家学者代表1名。
3、旁听人员:3名。
4、新闻媒体:2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推荐;
2、经营者代表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消费者协会代表由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相关部门推荐;
4、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其他人员由价格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聘请;
5、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选取的方式产生。
6、新闻媒体由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条件
(一)听证代表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阐明观点;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
5、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6、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旁听人员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听证会纪律。
(三)新闻媒体
1、具有新闻采访资质;
2、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推荐单位于2024年7月1日前将推荐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函告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投资促进局,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填写附件1内容,发至市发改局邮箱。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可于2024年7月1日前填写附件2内容,发至投促局邮箱报名,投促局将根据报名先后确定旁听人员。
五、联系方式
邮 箱:tpw_tzcjj@163.com
联系电话:66883528
特此公告。
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投资促进局
2024年6月28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