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海域转让公示

发布:2024-05-08 16:32:48
  根据用海人申请,我市拟为杨鹏1宗海域使用权人办理海域转让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杨鹏申请转让1宗海,位于谢屯镇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如社会各界与上述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或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市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13898672858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