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海域续期公示

发布:2024-05-08 16:25:00
  根据用海人申请,我市拟为瓦房店市谢屯镇泉眼村民委员会等10宗海办理海域续期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谢屯镇泉眼村民委员会等10宗海,位于谢屯镇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续期时间自原海域使用权证到期次日起至2026年底。如社会各界与上述10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或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市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13898672858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6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