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4-03-21 10:01:00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相关工作安排,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瓦政办发[2024]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提升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本《通知》有利于各执法单位按照细化任务清单开展专项行动。
二、制定依据
制定本《通知》的主要依据有为《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三、主要内容
(一)《通知》包括全市行政执法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贯彻落实《辽宁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任务清单。
(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作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重要抓手,切实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行政执法与政府管理工作协调发展。要强化主体责任,对已经完成的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对未完成任务,抓紧研究落实举措,按阶段、分步骤细化目标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对需国家部委、省厅局统筹事项,要紧盯国家动态、持续跟进。
2、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我市细化分解的67项具体工作任务清单(附后),完善调度督导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司法局将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动《行动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开展实施情况评估,于2024年10月底、2025年10月底前分别完成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
3、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司法局将会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全完善市级层面工作会商机制,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困难,落实工作保障措施,扎实推进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有效提升。
4、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化制度化培训机制,将《行动实施方案》列为各类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必修课。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法治获得感。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工作领域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伟 电 话:85600718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