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瓦房店
关于公布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 专项行动期间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通告
按照大食安办联合四部门制定的《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办法》要求,市食安办联合四部门制定《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办法》,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工作实际,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在整治期间(2024年1月—6月)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现将设置的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进行公布,诚欢社会各届人士、学生家长积极关注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到监管部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通举报邮箱(178571079@qq.com)、举报电话(0411_85691456),及时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瓦房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