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瓦房店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的公示
发布:2024-01-08 20:30:02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和<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技工院校申请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瓦房店市就业和人才中心审核及专家评审,拟认定瓦房店轴承教育培训中心、大连瓦房店畅通职业培训学校两家机构为2024年瓦房店市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现将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及其项目、等级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瓦房店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11-85632392
邮寄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1月08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