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变更续期公示
发布:2024-01-03 10:28:48
根据用海人申请,我市拟为李坤等3宗海域使用权人办理海域变更续期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姚中华申请变更2宗海,位于谢屯镇泉眼村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李坤申请变更1宗海,位于谢屯镇大屯村毗邻海域;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如社会各界与上述3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或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市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13898672858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