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9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3-12-27 10:33:00
  为做好李官镇李官村、驼山乡丁屯村、西杨乡西杨村、老虎屯镇小老虎村、泡崖乡泡崖村、谢屯镇谢屯村、阎店乡阎店村、瓦窝镇王家社区、仙浴湾镇胜利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控制、解除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危机,减轻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制定《瓦房店市9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21 年年底前,完成老虎屯镇小老虎村、泡崖乡泡崖村、驼山乡丁屯村、瓦窝镇王家社区、西杨乡西杨村、谢屯镇谢屯村、阎店乡阎店村、仙浴湾镇胜利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勘界。2022 年年底前,完成李官镇李官村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勘界;完成全部 9 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立。2024 年年底前,完成全部 9 处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2021年至2022年,我市编制了上述9座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区划,获得大连市政府批示,并完成上述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按照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市今年应完成制定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1.《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瓦房店市谢屯镇等8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大政〔2021〕118号);
  2.中共大连市委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大委发〔2022〕2号);
  3.大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2023.2.7)。
  三、主要内容
  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及应急保障制度,提高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控制、解除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危机,减轻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志达
  电  话:041185634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