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3-09-19 09:51:0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文件精神,依据《辽宁省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辽政办〔2022〕60号)《大连市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2023〕2号),全面加强我市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署,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和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统筹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确定排污口设置和管理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实现“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
明晰责任,严格监督。明确每个排污口责任主体,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水务、住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工信、海洋发展等部门按职责实施管理。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全市河流干流及主要支流、渤海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率先推动规范整治一批问题突出排污口,建立完善管理机制。
三、工作进展
截至目前,入河排污口已完成14个,剩余58个;入海排污口完成80个,剩余9个。
四、范围期限
于2023年年底前完成《方案》中要求整治数量,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流域河流、湖库、海域排污口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排污口监督管理制度。
五、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包括五个主要部分。一是开展溯源排查,明确排污口分类,确定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二是推进排查整治,明确整治要求,制定整治措施和实施方案,建立逐级审核和销号制度。三是严格规划审批管理,科学合理规划布局,规范设置审批。四是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环境执法,建设信息平台。五是加强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考核问责,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六、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解读人办公电话
生态环境分局;联系人:王雨彤;电话:66526818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