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海域确权公示

发布:2023-08-31 15:13:45
  依下列用海人申请,我局拟对李井满等7宗海域法颁布前(2002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养殖用海、刘君海等5宗到期未续期的养殖用海、王鹏等5宗有河道养殖证的养殖用海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续期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瓦房店市2023年度养殖用海清理整顿工作意见》,现将下列人员用海公示如下:
  上述申请确权养殖用海位于永宁镇孔家村毗邻海域,用海方式、用海面积、用海时间详见附表。如相关单位或个人与上述宗海有权属利益纠纷或对上述申请用海有异议,自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与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市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海洋发展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南五路一段 112 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13898672858       
  邮箱:wfdshyk@163.com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1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