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2022年低收入村产业巩固提升项目的公示
发布:2023-08-25 16:03:41
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的原则,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元台镇吴窑村、松树镇刘店村、得利寺镇小屯村、阎店乡阎店村(非低收入村)等4个村建设产业发展巩固提升项目,拟使用2022年低收入村产业巩固提升资金1343.2万元,其中元台镇吴窑村蔬菜种植大棚270万元,松树镇刘店村大樱桃设施农业208.5万元,得利寺镇小屯村樱桃分拣中心和光伏发电项目414.85万元,阎店乡阎店村(非低收入村)地瓜预制菜项目449.85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3年8月28日至9月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科反映。
联系人:李长建
联系电话:0411-85611422
联系地址:瓦房店市人民政府822室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5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