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注销矿业权的公告

发布:2023-08-10 14:26: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及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大政办发〔2021〕23号)等相关规定,对我市过期矿业权进行清理,并依法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现予公告。请所列矿业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供有效资料到我局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局将按非申请注销处理。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矿业权人以书面形式向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