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瓦房店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3-06-25 11:04:00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工程建设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年-2025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14号)和《关于印发大连市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工改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起,我市持续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期间工作人员有较大变动,为加强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深化、优化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领导同意,决定对瓦房店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
二、目标任务
围绕项目全生命周期,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改革,推行“三优三高”审批服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优化审批平台、优化审批服务,提高改革实效性、提高审批便利度、提高企业满意度。
三、工作进展和主要内容
一是细化了工程建设项目分类,根据不同项目,分别制定“主体式”审批流程图,在项目报建时给予“情景式”引导,制定和公开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环节和用时清单,实施高频审批、并联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37个工作日以内,其他社会投资类项目27个工作日以内,低风险产业类工程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12个工作日。
二是开展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项目改革,将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由5000平方米以下扩展至10000平方米,对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5000平方米以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豁免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四、范围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五、关键词、专业术语诠释
无
六、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尚黎
办公电话:62577521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