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3-05-15 15:54:00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机制,有效预防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大应急办【2023】56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修改完善“瓦房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大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瓦房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为规范瓦房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高效组织、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三、范围期限
本预案适用于瓦房店市市政府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需要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协助处置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按照大连市、省、国家相关预案执行,本预案适用于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期应急处置有关工作。期限为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
四、主要内容
对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进行修订完善。
解读单位: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王亮。
办公电话:85617122。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