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3-05-15 15:44:00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对机制,有效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对体系,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大应急办【2023】56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修改完善“瓦房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辽宁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瓦房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预案。
  二、目标任务
  为健全瓦房店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部门灾害救助工作职责,规范救灾行为,强化综合应对,确保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三、范围期限
  瓦房店市政府辖区内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适用本预案。
  当瓦房店市毗邻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并对瓦房店市政府辖区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等海洋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
  期限为2023年5月至2026年5月。
  四、主要内容
  对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信息管理、预警、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进行修订完善。

  解读单位: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王亮。
  办公电话:856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