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听证会相关情况的公告
发布:2023-05-12 08:57:0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瓦房店市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时间、地点、方案要点、听证人、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5月31日下午1: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市政府9楼东侧902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按照《辽宁省定价目录》(辽价发〔2018〕38号)规定,根据成本监审情况,考虑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百姓负担及出租车行业的现行情况,在既要保证出租汽车行业的正常有序发展,也要考虑价格调整对百姓的经济压力和承受能力,并考虑周边区市县及省内同等城市出租汽车运价等各方面因素,提出以下方案:
1、运价调整
第一套方案:白天由6元/2.5公里调整为7元/2.5公里。夜间21点至早5点由原8元/2.5公里调整为9元/2.5公里,续程价、低速行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第二套方案:白天由6元/2.5公里调整为8元/2.5公里。夜间21点至早5点由原8元/2.5公里调整为10元/2.5公里,续程价、低速行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2、返程空驶费
增加返程空驶费。营运里程超过15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公里租价50%的返程空驶费。
3、燃油附加费、法定假日附加费政策按照大连市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及标准与大连市同步。
4、运价调整后原则上保持5年以上稳定性。
5、若启动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程序,经成本监审运价成本比现行成本上涨达到一定幅度,可直接恢复并参照大连市运价标准及政策执行。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代表
王雪梅 刘世高 位 峰 李 想 周 辉
卜 平 曲金婷 于棋英 李凤婷 张娅婻
2、经营者代表
姜传国 王克栋 孙远瞧
3、专家学者代表
曲圣强
4、人大代表
温德刚 杜 红 邓甫贤
5、政协委员
李广杰 杨 勇 吴 闹
6、政府相关部门
丁雪娜 赫 强 刘 岩 王晓飞
7、旁听代表(按报名顺序)
高 超 宋 骏 景 特
8、第三方中介机构
辽宁国信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五、听证人名单
初正新 李 勇 郭兆超 于德义
六、新闻媒体
为保证听证的公开、透明,本次听证会设立记者席,将邀请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的新闻记者参加采访听证会。
七、听证会报到方式
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需持会议通知、身份证明;新闻媒体记者持会议通知、记者证,参加听证会。所有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瓦房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2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