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的公示
发布:2023-04-26 13:56:18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及《大连市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等文件要求,受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瓦房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事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按照国家、辽宁省及大连市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瓦房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前瞻性描绘2035年瓦房店市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为高质量打造建设国家临港石化及装备制造业升级创新基地、环渤海对外开放合作高地、新兴港口枢纽宜居城市提供空间和保障。
《规划》是指导未来瓦房店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和各类建设的法定依据。为编制下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本规划包括市域及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其中市域包括瓦房店行政辖区全部陆域和海域管辖国土空间(11个街道、21个乡镇),总面积约6695.25平方公里,其中陆域总面积3485.9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3209.34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包括一个瓦房店主城区和长兴岛城区、太平湾城区两个临港新城,规划总面积382.7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目前,《规划》草案已编制完成,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规划》详细内容可在“微信公众号-瓦房店发布”或“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官网-www.dlwfd.gov. cn”中查阅。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瓦房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电子邮箱:liaoningguoxin@126.com
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