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拟确认韩国胜、韩国明、郑兴发、李俊等4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发布:2023-03-22 09:22:22
  韩国胜,男,1969年10月11日生,身份证:21021919691011****,户籍地:瓦房店市土城乡李小村平房屯10号,现住:同上。系农民。
  韩国明,男,1966年1月2日生,身份证:21021919660102****,户籍地:瓦房店市土城乡李小村平房屯26号,现在:瓦房店市土城乡李小村平房屯26号,系农民。电话:1599853****
  郑兴发、男,1975年1月4日生,身份证:15232219750104****,户籍地: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保康镇巨宝山嘎查012号,现在:营口盖州市归州满族镇白沙湾村2号,系农民。电话:1394176****
  李俊,男,1987年11月27日生,身份证:21032319871127****,户籍地: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新甸镇腰岭村李家沟组28号,住址:营口盖州市归州满族镇白沙湾村2号。电话:1350047****
  李德本,男,1951年1月6日生,身份证:21021919510106****,户籍地:瓦房店市土城乡李小村平房屯11号,现在:瓦房店市土城乡李小村平房屯11号,系农民。电话1362411****
  2021年7月12日上午8时许,韩国胜、韩国明、李德本等几个人从瓦房店市土城乡李小村平房屯开农用三轮车前往邻近李官镇矿洞山村浮渡河大桥附近海边赶海捡海货。
  9时许,他们到达海边。韩国胜、韩国明在浅水区捡海货,李德本在比较深水域捡海螺。在赶海过程中,韩国胜、韩国明听到李德本呼救。当时,看见李德本被海里暗流拽到更深水域发生溺水了,在海里挣扎。  此时,韩国胜就向李德本溺水地方游去救人,当靠近李德本展开施救时(拽胳膊),没能把李德本救出来。在不远处的韩国明此时也向李德本游来帮助韩国胜一起救人。当时李德本一直抓住韩国明的胳膊,由于海水暗流很大,三个人身体很快出现脱力现象,都没有力气了。这时,在归州渔港修船郑兴发听到有人喊救命,他看到有人在海里溺水。于是,叫李俊驾驶渔船救人。李俊驾驶渔船驶向韩国明,郑兴发用手揪住韩国明头发向上拽同时递给一个木杆,韩抓住木杆,郑抓住韩的胳膊,把韩国明救上船。之后,李俊驾船驶向李德本,郑兴发用同样方法将李德本救上船,再没有发现海里还有溺水者。然后,渔船回港,郑兴发、李俊将韩国明抬到岸边,李德本也被郑兴发扶到岸边休息。后来,经过寻找也没有发现韩国胜踪影。7月21日韩国胜尸体在盘锦海边被发现,经家属辨认尸体就是韩国胜。。
  韩国胜尸体被找到后,家属认可是救人溺水死亡,没有要求尸体解剖。
  事件发生后,韩国胜、韩国明、郑兴发、李俊的救人的行为应该构成见义勇为,经瓦房店市公安局领导研究决定向大连市见义勇为办公室申报韩国胜、韩国明、郑兴发、李俊为区县级见义勇为人员予以嘉奖。
  根据《大连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暂行办法》,对拟确认韩国胜、韩国明、郑兴发、李俊等4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以电话、来信等方式向瓦房店市公安局反应。
  联系电话:18341116124
  联系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7号,瓦房店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瓦房店市公安局
2023年3月22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