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瓦房店市2023年度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2023-03-21 10:14:25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和《大连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大水建管监督函[2023]3号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落报送情况,现将2023年度全市43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乡镇、街道水库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值守和巡视检查,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
若本次公告的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动,继任同志即为相关责任人,相关单位要及时向瓦房店市水务局报送责任人变动情况。
特此通告。
联系人:连福广 联系电话:85691512
瓦房店市水务局
2023年3月6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