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的政策解读
发布:2022-12-30 10:21:00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瓦安委办发〔2022〕53号)安排,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0日,市安委办对全市31个乡镇、街道、经济区,市直37个部门(单位)进行了考核,拟印发《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市相关单位部门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予以通报
二、制定依据
《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瓦安委办发〔2022〕53号
三、主要内容
根据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四、政策解读联系方式
瓦房店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张微:0411-85619700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