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瓦政办发〔2022〕58号
发布:2022-12-30 10:19: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轴承产业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瓦安委办发〔2022〕53号)安排,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0日,市安委办对全市31个乡镇、街道、经济区,市直37个部门(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考核严格按照202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因疫情防控要求,此次考核主要以书面考核为主,日常考核为辅,经过总结自评、书面考核、复核确认三个阶段。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市直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考核结果
(一)乡镇、街道、经济区31个
1.优秀单位20个:新华街道等20个
2.良好单位11个:铁东街道等11个
(二)A1类部门(单位)29个
1.优秀部门(单位)20个:市委组织部等20个部门(单位)
2.良好部门(单位)9个: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单位)
(三)A2类部门(单位)8个
优秀部门(单位)8个:市委办公室等8个部门(单位)
具体考核结果见附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门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受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和疫情防控的影响,企业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生产工艺陈旧、安全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能力不足,培训教育走过场,隐患排查不深入,在“四项机制”落实上走形式。二是个别行业部门没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三管三必须”落实还有差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不均衡,对安全生产工作关注不足。三是一些地区属地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走形式走过场,行业主管部门执法“宽松软”,导致企业主体责任长期悬空。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地区党委政府,要自觉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按照《场景化全链条监管方案》《进一步明确监管和协同责任通知》,进一步细化监管责任和协同责任,持续推进监管对象分类分级管理;各企业要通过“四项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持做好每日安全公告、风险防控可靠性报告和日检查、周报告、月调度机制。
(二)持续推进各专项整治。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两个根本,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省50条措施、大连市66条措施及我市55条措施,扎实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追本溯源细查隐患,对症下药消除隐患。三年行动各牵头部门要对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节点任务,逐一破解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问题,努力实现本质安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燃气两个领域、安全生产培训、消防“开小灶”专项整治、燃气火锅、地下二层冷库、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风险的专项整治,逐项逐条梳理整治任务,建立全市问题隐患、制度措施、安全风险、整治成果“四个清单”。
(三)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明察暗访、联合执法力度,同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精准实施打击。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该关的坚决关、该停的马上停、该罚的必须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要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扎实推进社会大宣传、全员大培训和群众身边无隐患活动,充分利用新闻报道、警示教育、动态新闻报道、主题宣传等活动,推动安全知识走入社区、百姓家中和一线班组,不断提升全员全社会安全能力。强化小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市民全员应急培训演练,有效解决社会全员和一线员工的没有安全意识、不懂安全常识、不会安全处置、不能安全逃生的问题。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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