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补偿决定补正通知书

发布:2022-12-26 12:14:03
瓦政补安决字[2021]1-44号
王德谦户:
  根据你户在法院行政诉讼阶段提出新的评估线索,祝华街道祝西屯地块征收指挥部对你户重新进行测绘评估,根据新的评估报告的内容,对《关于对被征收人王德谦户补偿安置决定书》(瓦政补安决字[2021]1-44号)作出补正,将“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中的“经评估,树木的价值补偿:34,92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玖佰贰拾元整”,补正为“经评估,树木的价值补偿:35,75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柒佰伍拾元整”。由此,对你户货币补偿总额由953,447元,补正为954,277元。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