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决定补正通知书
发布:2022-12-26 12:11:47
瓦政补安决字[2021]1-30号
王德贵户:
根据你户在法院行政诉讼阶段提出新的评估线索,祝华街道祝西屯地块征收指挥部对你户重新进行测绘评估,根据新的评估报告的内容,对《关于对被征收人王德贵户补偿安置决定书》(瓦政补安决字[2021]1-30号)作出补正,将“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中的“经评估,其他附属设施的价值补偿:8,811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壹拾壹元整”,补正为“经评估,其他附属设施的价值补偿:15,24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肆拾伍元整”。由此,对你户货币补偿总额由556,076元,补正为562,510元。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