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房店2021年度第一批次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公示
发布:2022-11-28 19:29:25
根据《关于办理2021 年度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通知》(大人社函〔2022〕70号)规定,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吸纳2021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一致),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第一批次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两家单位7名2021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发放条件,拟发放瓦房店2021年度第一批次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共计21000元(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向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信函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411-85569027
邮寄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132号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