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委员会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来源:廉洁瓦房店
发布时间:2022-11-21
11月18日,在瓦房店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董强作了《瓦房店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报告》(下称《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瓦房店市监察委员会高度重视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报告专项工作。在报告起草、修改过程中,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各地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监察办公室、人大代表、特约监察员意见,积极与市人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报告介绍,自2018年以来,市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大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依法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报告从推动监督力量下沉、推动监督效能提升、推动解决民生问题、推动深化反腐成效、推动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等五个方面梳理了市监委解决群众反响强烈问题的工作举措和成效。报告同时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市监察委员会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会议审议意见,坚持把监察监督融入推动瓦房店振兴发展全过程。要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要保持惩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高压态势,让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切实感受公平正义。要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措施,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乡镇人大主席、人大街工委主任在审议中,充分肯定市监委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成效,并围绕充分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回应群众期盼、健全基层治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