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海域续期公示

发布:2022-11-04 09:29:11
  根据谢屯镇政府、永宁镇政府的申请,我市拟为大连钓鱼台海珍品有限公司等60宗海办理海域续期手续,根据《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第13条,现予以公示。 
  大连钓鱼台海珍品有限公司等60宗海用海方式为围海养殖、开放式养殖,海域续期时间详见附表。如社会各界对公示宗海有异议或与公示宗海有权属利益关系,请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与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公示期过后,如无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我市将依法办理。
  联系单位:瓦房店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西段世纪广场一号
  联系人:何丰全        联系电话:0411-85610730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