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瓦房店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2022-09-29 15:10:36
  根据《大连市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环发[2022]117号)要求,我市完成许屯镇洪屯村河道、九龙办事处平房村西南山河道2条黑臭水体清理治理工作。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监督电话:85634896。


大连市瓦房店(长兴岛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2年9月26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