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培训机构增项申请公示

发布:2022-09-23 16:06:00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辽人社发﹝2014﹞10号)《关于做好当前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8﹞6号)等法律和相关规定,由大连瓦房店市柏思图职业培训学校申请,经由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对该培训机构增加培训职种母婴护理、产妇催乳、育婴师(初级)予以审核通过,特此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监督电话:85632392。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3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