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2022年瓦房店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主体公开遴选公告

发布:2022-09-20 11:11:5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根据《2022年大连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农发〔2022〕4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瓦房店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瓦农发〔2022〕14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2年瓦房店市农作物秸秆收储、综合利用、秸秆监测评价和典型模式推广实施主体。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农业农村部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项目中涉及秸秆为玉米、水稻和大豆等农作物秸秆,通过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等途径,逐步构建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秸秆收储:是指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简易库房或秸秆露天堆放场,配置大型秸秆打捆机、抓草机等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用电设施、消防设施等。
  肥料化:通过秸秆直接还(离)田、堆沤还田、秸秆生物反应堆、秸秆生产有机肥等技术途径消纳利用。
  饲料化:通过青(黄)贮技术、压块(包括颗粒饲料)加工技术、揉搓丝化加工技术、微贮、蒸汽爆破、膨化等技术途径发展秸秆养畜消纳利用。
  燃料化:通过秸秆固化成型技术、秸秆碳化技术、秸秆直燃发电技术、直燃供热、秸秆纤维素生产等技术途径以及农户生活用能消纳利用。
  基料化:通过秸秆生产食用菌基质、植物育苗基质和其它栽培基质等技术途径消纳利用。
  原料化:是指通过生产模压托盘、人造板材、复合材料、清洁制浆、木、造纸、编织、养畜等垫料等技术途径消纳利用。
  秸秆监测:是指对本区域玉米、水稻等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进行调查测算、样品化验、评价分析,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典型模式:就是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主要手段是以微生物制剂为主要制剂,以当地的丰富的农作物秸秆—玉米秸秆和豆秸等为原料,在设施农业生产中,将生物技术并辅以配套的节水灌溉技术等进行设施园艺环境改良。
  清洁用能示范展示基地:遴选一个示范村(屯),政府采购炉具和配套颗粒燃料,构建“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模式,助力“双碳”工作。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行政村(屯)为实施主体,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研院所可参与典型模式推广和监测评价项的申报。秸秆收储实施主体具备收储本区域当季农作物秸秆1000吨以上能力;综合利用实施主体具备规模化利用本区域当季农作物秸秆500吨以上能力;秸秆监测实施主体为具备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调查测算能力的农业科研院所或农技推广机构(此项不仅限于大连地区);清洁用能示范展示基地采取各行政村(社区)自愿申报方式,结合美丽宜居村建设择优遴选一个村(屯)开展节能炉具试点工作。
  (二)遴选主体应具备条件
  1.实施主体须工商注册登记,财务管理规范,企业信用信息或个人征信公示系统中,未列入经营异常。
  2.项目综合利用实施主体具备消纳2022年当季农作物秸秆量500吨以上能力。综合利用主体需积极对接秸秆收储点和大户,及时收购秸秆开展利用工作,典型模式推广具备推广业绩。
  3.收储实施主体优先遴选我市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具有机械打捆(或人工收储)能力达1000吨以上的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暂存场地不少于4亩。 
  4.秸秆监测实施主体要具有3名以上(含3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5.清洁用能示范村建设项目结合我市美丽宜居村建设遴选一个村(屯)。
  (三)申报材料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申报材料: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关工作业绩等佐证资料。秸秆有机肥生产企业同时提供肥料登记证和有机肥料检测报告,监测评价实施主体还需提供3人以上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清洁用能示范村建设项目由行政村申报,只填写申报书。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密封。
  3.综合利用主体(企业)附加秸秆加工场所及生产过程彩色实景照片各1张(彩印到1张A4纸)、场址及生产工艺、组分、用途、性能等情况说明;收储主体附加收储场地现场彩色实景照片2张(彩印到1张A4纸)、场地非农保地证明书(所在乡镇提供)。
  4.申报书除签字外,其它内容不得手写;证明材料一律用A4纸复印或打印,打印材料中主标题2号宋体,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内容3号仿宋。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瓦房店市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2.主体申报:申报主体按照遴选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真实有效的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文件资料。收储与清洁用能示范展示基地主体还应有所在乡镇(街道)正式推荐。
  3.组织评审:农业农村局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按评分排序初步确定实施主体。
  4.结果公示:遴选结果报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并在瓦房店市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最终确定实施主体。
  四、申报时间及地址
  1.申报时间:9月20日至9月26日。
  2.报送地址: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号农业农村局(841室)联系人:罗贤成,联系电话:18642650836,85612732; 邮箱983648130@qq.com。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本区域符合申报条件主体的宣传引导工作;申报主体要对照申报条件真实填报项目申报书,编写实施方案,报送文件资料;评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资格。
  2.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