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淑秀户及相关权利人被征收房屋房地产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发布:2022-09-01 09:46:00
丛淑秀户及相关权利人:
现依法向你户公告送达《房地产评估报告》(大永瓦房估字[2021]第4号)。请相关房屋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到祝华街道办事处祝西屯地块征收工作指挥部(祝华办事处东墙外二楼)领取《房地产估价报告》,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相关房屋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永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大连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已与2022年8月15日张贴于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及所在地社区公告栏等处。
证明人:王远鹏、孙奇、王政鸿
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5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