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及时捕捞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养殖海产品通告

发布:2022-05-15 21:49:00
  毗邻瓦房店市仙浴湾镇、三台乡海域的国家级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的养殖户原办理的海域使用权证全部到期,海域使用权证书已经依法注销。2021年8月27日,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仙浴湾镇、三台乡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停止养殖公告》,给予了养殖户合理捕捞及拆除设施的清理期限。
  对于至今仍然继续非法占用海域的,我市海洋执法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根据第四十七条对原海域使用权人逾期拆除用海设施和构筑物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委托有关单位代为拆除,所需费用由原海域使用权人承担。
  现再次敦促斑海豹保护区核心区养殖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完成捕捞养殖的海产品。否则,实施断电、拆除等措施时造成的损失,由养殖户自行承担,并追缴代为拆除费用。
  特此通告。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5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