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瓦房店市文兰街道办事处祝丰村地块(复兴学校南侧)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2022-04-25 03:42:00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瓦政发[2015]38号)及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论证通过,现将《瓦房店市文兰街道办事处祝丰村地块(复兴学校南侧)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24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被征收人(含公有房屋承租人)如对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房屋权属证明原件或公有房屋租赁证原件,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须以书面形式(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公有房屋租赁复印件各一份)径送文兰街道办事处祝丰村地块(复兴学校南侧)房屋征收指挥部(原远洲东涛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一楼)。
  联系人:高航        联系电话:13500713715
   三、注意事项
   超过征求意见期限、以非指定方式提交意见或提交意见时未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公有房屋租赁证原件和复印件的,均视为对征收补偿方案无意见。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