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瓦房店市祝华办事处祝华村地块(人才公寓东侧)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2022-04-18 10:41:00
各被征收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经有关部门论证通过,现将《瓦房店市祝华办事处祝华村地块(人才公寓东侧)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7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被征收人如对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须以书面形式(同时附本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各一份)径送祝华街道办事处祝丰村地块征收工作指挥部(祝华办事处308室)。
联系人:陈仕忠 联系电话:15998562276
三、注意事项
超过征求意见期限、以非指定方式提交意见或提交意见时未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的,均视为对征收补偿方案无意见。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辽公网安备:210281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