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停止在瓦房店市太平湾港北侧防波堤内违法用海行为及接受相关调查的公告

发布:2022-03-30 21:52:07
太平湾港北侧防波堤内的网箱浮筏养殖户:
  2022年3月11日,瓦房店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太平湾港巡查中,发现在太平湾港区北侧防波堤内有网箱浮筏养殖,经初步调查,该用海行为属于未取得海域使用证,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用海的行为并到瓦房店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受调查。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瓦房店市西长春路一段168号
  联系人:孙兴祖
  联系电话:133841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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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房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 

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