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2022-01-15 16:02:00
2021年,瓦房店市公安局在瓦房店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公安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公安建设。
一、2021年瓦房店市公安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案件受立案及查处的总体情况
2021年瓦房店市公安局共受理行政案件(包含交通违法)33105起,行政处罚案件(包含交通违法)共计32366起,其中适用简易程序28277起,一般程序4089起,行政拘留732人,符合执法公开条件的全部依法公开。
(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情况
2021年我局本着依法、便民的原则,在依法办理的基础上,采取多项举措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68288件、办理行政确认5819件。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办理的行政案件符合条件的全部通过执法平台进行公示。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出警民警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对出警全过程进行记录。对违法行为人处罚必须到执法办案区进行询问。从接处警、受案、处罚到执行实现全流程记录记载,并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进行流转。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创新执法。利用电子显示屏、微警务平台向群众宣传警示违法成本,开展法制教育。对轻微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采取教育批评,警告等处理,让执法更具温度。
3、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
对照省厅下发的裁量标准,将执法裁量标准贯彻落实到每一起行政案件。从违法行为人主观恶性大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违法行为涉及区域范围、违法行为手段恶劣程度、违法金额大小、违法次数、社会影响等方面考虑适用裁量基准,做到过罚相当。
二、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主体能力建设还存在短板
当前我局部分执法主体学习热情不高或执法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全面、不透彻,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把握不到位。
(二)证据意识不强
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取证不及时、不全面的现象仍有发生,导致案件在处理环节因证据不足难以作出决定。
(三)制度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增强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规范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原有的制度机制出现了落后和不健全的问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执法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接处警、受案立案撤案、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现场勘验检查、现场处置、调查取证、规范使用执法办案场所、信息化应用、警务技能使用等重点执法环节操作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执法轮训、法制讲堂、典型案例评析等多种方式对执法主体进行培训,同时要通过开展法律业务知识考试等方式提高执法主体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执法主体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瓦房店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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